枞阳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安全生产月“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方案 公 告
为认真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枞阳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推出2017年安全生产月“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组织
枞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2017年安全生产月“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在活动有效时间内,接收广大人民群众报送的“身边隐患随手拍”(照片或视频)信息作品,对所提供的信息作品将根据其不同类别转呈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或查处,并选择部分优秀信息作品通过《枞阳安监》微信公众号发布,对关注度高的优秀信息作品的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活动参与方式
全体社会公众均可以用实名或匿名的方式参与,将发现的安全隐患拍成照片或视频,在第一时间发送至《枞阳安监》微信投稿邮箱:zyaj12350@163.com。
四、信息作品要求
1.本活动对使用的手机或照相机的品牌、型号等不作限制,所提供的作品必须是未经修饰加工且当前现实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
2.所提供的信息作品必须突出安全生产主题,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不得含有病毒、暴力、色情、侵犯他人隐私或秘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信息作品必须清晰,能在苹果和安卓系统手机上显示,请附注不超过50字的拍摄时间、地点和存在问题等简短说明;每张照片大小不得超过3M,同一信息不同角度的照片不得多于3张;视频不得重复,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信息公告方式和奖励
1.经核实符合要求的信息,在《枞阳安监》官方微信常设栏目“身边隐患随手拍”专栏中公告,每个月更新一次,对提供的信息情况将进行分类整理,并跟踪督办或查处,县政府安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
2.县安委办每个月根据已公告信息的关注度(阅读数和点赞数两个指标)评比一次,对排名前3位的参与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50元的信息流量或话费的奖励;若每月低于3条时,本月不评比,并入下月一并评比。
3.信息作品提供者须提供一个可供受奖的手机号码,不提供手机号码的视为放弃受奖权利。
4.信息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拍摄,盗用他人作品及网络图片投稿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其他要求
1.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发动本单位及所属(所辖)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将本次活动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安委办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内容之一。
3.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赋予主办及承办单位对提供的信息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在报刊、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由枞阳县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30669,联系人:金梦。
枞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9日 建议微信、qq上传照片,发二维码给群众 安监局二维码欢迎关注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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