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三大战役”护卫蓝天碧水净土
打好“三大战役”护卫蓝天碧水净土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化锋
《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用实际行动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近年来,我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干治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空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较2015年分别下降12%和12.7%,长江铜陵段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今年4月24日,我市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四个城市之一。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结构性、布局性、复合性污染还较为突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水污染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对环保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环保工作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努力实现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一要坚持不懈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大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及升级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与煤质管控、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整治等十大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严格落实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双考核”制度,采取精准、精细、精确的治污举措,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努力使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要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河流水质目标和“河长制”管理工作“双考核”制度,落实水环境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良好水体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与管理,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查与整治,确保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三要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土壤质量详查,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对淘汰生产设施拆除处置监管,严格防控工矿污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防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环境风险。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污染。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四要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常态化开展午夜“零点行动”执法检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力度,打击偷排、严重超标排污、数据造假等环境犯罪行为。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惩罚一例、警示一片”。围绕治气、治水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和清理整治,让污染企业无处藏身。
五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环保目标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逐级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治污的工作机制。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旗帜鲜明地提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让铜陵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