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发表于 2017-5-9 16:39:32

热点:枞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建议收藏)

一、枞阳县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简称“351”综合医疗保障制度)

1、哪类人群享受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答:在县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以下称贫困人员)享受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2、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两免”: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取消住院预付金。

“两降”: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县、市、省级医院为省内医疗机构,下同),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符合基本医保免起付线人群继续免起付线;年度内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的只计一次起付线。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省内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各段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各段合规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60%、70%、80%、90%。大病保险制度的其他规定继续执行。

“四提高”: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提高大病保险分段比例、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兜底”: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

政府兜底=总费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个人自付

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政策(简称“180”补充医保)

1、哪类人群享受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政策?

答:在县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且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员。

2、贫困人口有哪些病种可以申请慢性病?

答: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种:高血压(Ⅱ、Ⅲ级);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1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三、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

(一)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为全县1420名(省定任务10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1000元的药费补助,4月底前补助资金打卡发放。

2、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不低于88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不低于16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根据省市残联安排有序进行。

(二)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

计划对1215名救助对象提供治疗药物,发放720元的服药卡,实行全覆盖,帮助精神病残疾人稳定病情。4月30日前将服药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2016年,在中央和省级确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政府提高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1.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每户增加0.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增加0.15万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每户增加0.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增加0.1万元。3.其他贫困户重建和修缮房屋按安徽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印发的《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执行。即重建房屋每户1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4万元。

城乡结合部 发表于 2017-5-9 17: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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