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本帖最后由 装饰你的心房 于 2017-4-11 17:12 编辑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4月11日枞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04月11日16时26分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中共枞阳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就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3.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5.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5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5项)
1.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2.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3.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4.开展《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
5.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四、专题询问(1项)
1.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五、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报告(3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2.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3.县人民政府关于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
以上计划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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