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破获三起骗取贷款案
日前,县公安局加大打击骗贷力度,经认真细致工作,再破三起骗取贷款案,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为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挽回经济损失87万余元。2009年04月24日,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到我局报称:该联社下辖杨湾信用社不良贷款数额巨大,其中不少贷户伪造、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经侦大队遂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并于2009年5月5日分别对方某(男、42岁、枞阳县义津镇人)、方某某(男、37岁、枞阳县义津镇人)、高某(男、36岁、桐城市龙眠街道办事处东苑新村居民)骗取贷款案立案侦查。
2008年4月10日至5月29日,高某(男、36岁、桐城市龙眠街道办事处东苑新村居民)使用假冒身份证件及私刻的假印章,在枞阳杨湾信用社办理两笔一年期信用贷款,计15万元,在贷款到期前后,高某拒不还款。接案后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高某上网追逃。迫于警方强大压力,犯罪嫌疑人高某于2009年7月9日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计16万余元。
2008年4月12日至5月29日,方某使用假冒身份证复印件,在杨湾信用社办理四笔货款,共计25万元,在货款到期前后,方文某拒不还款;另查,2008年1月19日至4月17日,方某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及私刻的假印章,在杨湾信用社办理六笔贷款,共计39.7万元,在贷款到期前后,经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方某某拒不归还,二人的行为已给杨湾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计87万余元。(房利君) 现在的骗子,真是防不胜防! 是啊,大家真要多几个心眼啊!! 向这类经济诈骗案信用社是否有责任?信用社内部管理是否出现漏洞?相关负责人也应追究法律责任!请高见人士发表意见! 怎么都与杨湾信用社有关哇? 引用第3楼黄河于2009-07-22 09:16发表的:
向这类经济诈骗案信用社是否有责任?信用社内部管理是否出现漏洞?相关负责人也应追究法律责任!请高见人士发表意见!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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