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农 发表于 2016-11-11 03:23:02

致老洲镇人民政府

1,为什么下大桥的几处破损路面,大街上挖出的几个宕一年多不予修复。2,我们沙池村擅自扣除种粮户的桔秆焚烧补助资金用作集体收入,不合法不合规。望答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致老洲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