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县委书记给县纪委书记写检查”有感
最近翻资料,偶然发现了一条20多年前的“旧闻”。据这则刊登在1984年2月26日《人民日报》上的短消息报道,湖北省大冶县时任县委书记在参加一个乡办企业试产典礼时,看到给到会者发放纪念品,发物者自感光彩,受之者不觉有愧,引起他强烈震动,当即予以制止。回去后即给县纪委书记写信,检查自己带头接受馈赠的错误行为,并主动交出收到的西服一套,被单一条,毛线一磅共三份“纪念品”,同时要求“速发文件,以煞此风,以儆效尤”。按说县委书记给县纪委书记写检查不应该算什么新闻,党章早就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有进行党内监督的权力,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同级监督”常常流于形式。正因为如此,大冶县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写检查才难能可贵,才成为《人民日报》关注的新闻。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则“旧闻”在今天仍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从这面镜子里,可以照出社会的进步,也可以照出反腐败斗争的艰难历程。重读20多年前的这条“旧闻”,我们得知当年的县委书记参加开工典礼,也就是收个被单、毛线、西服之类的“纪念品”,而如今有的地方的“纪念品”早就花样翻新,从“金剪刀”和“红包”“升级”到轿车、别墅和“干股”了。虽然隔着岁月的时空,我们仍为那位县委书记坦荡磊落、严于律己的高风亮节所感动。如果我们的每名党员干部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都敢给同级纪委书记写检查,那么包括纪委在内的党内监督就能真正收到实效,党委书记给纪委书记写检查也就不再是什么新闻了。 旧闻新说,反映出社会存在的毒瘤,难治是小 ,而且越来越强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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