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 发表于 2016-8-19 14:04:37

2016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6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实际参加同一种面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8月25日(星期四)。 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40到枞阳县卫计委大门口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县卫计委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小组4名工作人员组成,其成员由分管领导、纪检、人事等相关人员担任。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个人表现材料。 2、历届高校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有工作经历人员由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 4、其他材料 (1)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材料于9月1日前送卫计委人事教育股。 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将考察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经集体研究后,向县人社部门提交经考察组成员署名的书面考察报告,对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并提出考察意见。 附件: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岗位代码
1 160915 钱巧玲 1001
2 160106 方小红 1002
3 160916 何威 1003
4 160205 周凯 1005
5 160208 程玉龙 1006
6 160207 方萍 1006
7 160223 刘叶 1007
8 160108 凌李 1010
9 160326 桂章红 1011
10 160321 刘亚玲 1011
11 160612 杨超 1012
12 160622 汤芳芳 1012
13 160509 吴金娣 1012
14 160511 杨婵娟 1012
15 160727 黄雅兰 1012
16 160524 刘芳蕊 1012
17 160519 王磊 1012
18 160630 谢翠 1012
19 160426 刘婷婷 1012
20 160811 徐贝贝 1013
21 160801 汤云婷 1013
22 160809 蔡杰 1013






叠石梦 发表于 2016-8-19 19:29:10

wx_nwGu9R88 发表于 2016-8-20 13:04:38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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