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对象(见附件1):
依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5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55分)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枞阳县金麒麟大酒店
四、面试方式:实行全封闭管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拟任岗位的要求和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于7月30日上午7:40-8:1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金麒麟大酒店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出场顺序。
3、若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实际参加同一种面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附件1: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 日
附件1
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准考证号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
1160909潘璐1001临床医学
2160915钱巧玲1001临床医学
3160908董昊1001临床医学
4160106方小红1002医学影像学
5160103杨辉1002医学影像学
6160105王欢1002医学影像学
7160916何威1003药学
8160205周凯1005预防医学
9160202余建伟1005预防医学
10160203朱爽爽1005预防医学
11160208程玉龙1006康复治疗技术
12160207方萍1006康复治疗技术
13160206周秀芳1006康复治疗技术
14160212章小莉1006康复治疗技术
15160211唐礼红1006康复治疗技术
16160210左子吟1006康复治疗技术
17160223刘叶1007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18160219汪洁1007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19160225雷倩1007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20160108凌李1010会计学、财务管理
21160118汪省1010会计学、财务管理
22160120史韦1010会计学、财务管理
23160326桂章红1011护理、护理学
24160321刘亚玲1011护理、护理学
25160307许佳佳1011护理、护理学
26160323高瑾1011护理、护理学
27160313张琴1011护理、护理学
28160415何燕霞1011护理、护理学
29160612杨超1012护理、护理学
30160622汤芳芳1012护理、护理学
31160511杨婵娟1012护理、护理学
32160727黄雅兰1012护理、护理学
33160509吴金娣1012护理、护理学
34160524刘芳蕊1012护理、护理学
35160519王磊1012护理、护理学
36160630谢翠1012护理、护理学
37160717管媛媛1012护理、护理学
38160426刘婷婷1012护理、护理学
39160610王淑琴1012护理、护理学
40160624王秀1012护理、护理学
41160515丁丹1012护理、护理学
42160718吴梦婷1012护理、护理学
43160425谢娟1012护理、护理学
44160501左宝珠1012护理、护理学
45160604吴发霞1012护理、护理学
46160625张若玲1012护理、护理学
47160721裴文智1012护理、护理学
48160427朱琦1012护理、护理学
49160505王燕1012护理、护理学
50160620王和平1012护理、护理学
51160520张瑜1012护理、护理学
52160523章愉1012护理、护理学
53160526吴灵慧1012护理、护理学
54160527张甜甜1012护理、护理学
55160701周琴1012护理、护理学
56160819唐荣琴1013乡镇卫生院
57160811徐贝贝1013乡镇卫生院
58160801汤云婷1013乡镇卫生院
59160814古淼1013乡镇卫生院
60160901王少敏1013乡镇卫生院
61160809蔡杰1013乡镇卫生院
62160828江芳芳1013乡镇卫生院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考生按规定的组别抽签,确定自己面试出场顺序。按抽签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面试。
三、面试时考生只能向面试考官组告知其顺序号,严禁向面试考官告知自己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和物品进入面试考场。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进入面试室时交管理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时取回。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答题,在答题时可在草稿纸上作简要记录,但不得在答题过程中透露或暗示自己姓名等信息。每答完一题报告“答题完毕”,直至答题结束。面试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继续答题不再计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告知本人面试成绩。考生不得带走面试试题和草稿纸。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面试前均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对违纪考生视情给予警告直到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或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在得知自己面试成绩后应立即远离面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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