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浩等六人防汛值守不到位给予处分的通报
枞纪明电〔2016〕17号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县开发区纪工委:
入汛以来,我县防汛工作在部队官兵、全县干群日夜奋战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雨情、汛情尚在持续,防汛抗洪工作正处在紧要关头,必须更加高度警惕、严加值守,才能确保全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7月15日,市委书记宋国权就进一步做好陈瑶湖流域巡堤查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所有责任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巡查制度。为此,县防汛指挥部加大巡堤查险督查力度,督查发现陈浩等人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立即予以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7月1日,枞阳县横埠房管所所长陈浩主持召开本所防汛紧急会议,对包保任务段三姓圩横埠段的值班任务进行安排,会议决定:本所职工陆汪洋、周金平、汪锐、陆祎兵等4人轮流值守,每人值班时间为当天17时30分至次日17时30分。2016年7月15日22时35分,县纪委防汛督查组在三姓圩横埠段进行督查时,发现横埠房地产管理所当日值班人员陆汪洋不在岗。经核实,从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横埠房地产管理所参与防汛值守人员陆汪洋、周金平、汪锐、陆祎兵等四人在各自值班期间内,均以枞阳县横埠房地产管理所在三姓圩横埠段未安排值班场所为由,擅自在晚间离开,回到自己住处休息,于次日早晨返回,导致该防汛堤段在夜间一直无人值守,存在严重隐患。
2016年7月16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枞阳县横埠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陈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陆汪洋、汪锐、陆祎兵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房产局给予周金平警告处分。同时对三姓圩防汛指挥长、横埠镇纪委书记周奇兵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
中共枞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16日 五七圩溃破太早应该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 防汛不职守,应该重处。 大枞阳秋后算账的多了,等着;P
就这样处罚??呵呵,应该…… 从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擅自在晚间离开:夜间无人值守?——什么性质?? 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后勤保障到位,才能打胜仗,打持久仗。领导要有方,措施要得力。小小见解。 光靠惩罚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下属的关爱也是有必要的,否则让人心寒。没有功劳,只有苦劳。社会主义制度是按劳分配,共产主义制度才是按需分配。大家需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十多个晚上没人,督查组也是可以了 私情了案情,那百姓生命在开玩笑,就党内警告就行了,应当给予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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