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雪墨月 发表于 2016-7-4 09:35:51

坚守底线 维护大局 严格规范网上涉汛信息传播秩序

      近日,我县遭受强降雨袭击,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不少网民通过本地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关注灾情险情,了解防汛抢险进展。但是,同时也出现了夸大受灾情况,甚至将图片文字“移花接木”捏造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网上涉汛信息传播秩序,影响了当前抗洪抢险舆论氛围。

  7月2日,枞阳二三事网站发表“白梅乡大水一名女孩溺亡”的帖子,并配有视频。县网宣办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部门及领导,经公安部门核实,这是一条虚假信息!网宣办责令二三事版主立即删除,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对于类似虚假信息,县网宣办在删除的同时,采取截图备份,保留证据,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对于网友反映灾情险情的信息,网宣办第一时间联系涉事乡镇积极应对处置。7月2日有网友发帖称“钱桥邹姚村一夜之间成水城”;帖子发出不到一小时,钱桥镇政府做出回复:“邹姚村村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了解,镇村领导一直在防汛现场,正在安排船只救援,尽快转移受灾群众。由于受灾群众较多,可能还没及时到达您所在位置,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紧急情况请直接与邹姚村防汛指挥科干张镇长联系”,并告知该镇长手机号码。诚恳负责的回复嬴得网民普遍点赞。

  目前,我县汛情形势严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分昼夜奋战在一线,众志成城抗洪魔。县网宣办通过倡议、约谈、“枞阳网宣联盟”微信群等方式途径,要求各网络媒体及广大网民:网上一定坚持正面鼓劲、团结奋进的正面宣传,突出展示抗洪一线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希望广大网民在大灾面前,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七条底线”,共筑清朗的网络环境,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对传谣、造谣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县网宣办)

zyadmin 发表于 2016-7-4 09:55:24

关于枞阳二三事网站发表“白梅乡大水一名女孩溺亡”的帖子,我们网管在早你们几个小时前就已向县公安部门联系求证了,在确认公安部门没有接到此信息报告后,枞阳二三事网站版主就对该帖标题及时进行了修改,以免造成误会……。我们认为以上情况你们在该文中也应该注明下!

太上老君 发表于 2016-7-4 09:49:55

多弘扬正能量,少发牢骚,更不要捏造事实、传播谣言

长江水 发表于 2016-7-4 10:57:30

zyadmin 发表于 2016-7-4 09:55
关于枞阳二三事网站发表“白梅乡大水一名女孩溺亡”的帖子,我们网管在早你们几个小时前就已向县公安部门联 ...

那个帖子也是微博上当时有的一个帖子,我发到这儿,更多的是想去求证,而不是说想去传播什么谣言,现在想想这样确实不是很妥当,给你们网站造成了不便,我在这儿说一声对不起。

酒中剑 发表于 2016-7-4 11:17:23

不要捏造事实、传播谣言.洪水当前。弘扬正能量!

古今枞阳 发表于 2016-7-4 12:19:40

小民认为,新闻只有真、假之分,而没有什么正、负之分。

众人拾柴火焰高 发表于 2016-7-4 12:40:02

古今枞阳 发表于 2016-7-4 12:19
小民认为,新闻只有真、假之分,而没有什么正、负之分。

语言更加确切,新闻只要是真实的,就应该及时报道,负面的真实新闻如同疾病,如果不报道,便如同讳疾妒医,后果往往只会更严重

枞阳大汉 发表于 2016-7-4 15:37:17

对造谣者,建议网站保留证据,交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滨江松 发表于 2016-7-4 15:58:34

不可据说、听说,不可以讹传讹

惺崆下的吻 发表于 2016-7-4 16:38:3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喷的要喷,该点赞的要点赞。真实,负面的新闻能被及时报道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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