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和 发表于 2009-5-27 11:41:56

劳动仲裁快速调处   农民工喜拿拖欠工资

“没有劳动部门的帮忙,我的工钱不会这么顺利到手。”近日,来自安徽潜山的农民工吴某,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的帮助下,从私营企业主楼某手上拿到被拖欠的3万元多工钱并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据了解,吴某于2007年6月受聘于我县某私营业主开办的一有限公司,任副经理,约定年薪5万,08年11月份双方解除了聘用关系,但该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吴某工资,吴某多次讨要仍未支付,至今仍拖欠33000元,在此情况下,吴某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
劳动仲裁委立案后,考虑到一是案情的权利义务明晰,二是拖欠工资明显违法的特点,及时和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向负责人讲解劳动法律法规,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在仲裁人员的主持下,吴某和该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该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给予相应的拖欠补偿4000元,日前吴某已拿到被拖欠的33000元工资款,4000元的补偿金不日将得到兑现。(仲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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