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开展“两定点”2016年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为加强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增强医疗透明度,近日,枞阳县人社局相关股室和县医保局对枞阳县“两定点”的提供年审材料进行了复审,并与“两定点”签订了《定点服务协议书》。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逐年考核、逐年定点。对不履行《定点服务协议》,又不按规定执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要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以《定点服务协议》为管理着力点,对医保从业人员按协议内容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规范好从业人员的医保服务行为,落实好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定点服务协议》,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胡宏武) 要不断完善《定点服务协议》,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这是重点。 真正做到服务于患者。 完善《定点服务协议》,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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