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莲彪悍 发表于 2015-12-8 20:37:49

安庆通报枞阳二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枞阳县房改办房改股股长许平生、浮山镇林业站副站长陶元日公车私用。2015 年 9月 26 日,许平生到汽车修理厂取到单位公车后,借机驾驶公车去其岳父家看望。2015 年9月27日,陶元日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回家与父母吃饭。鉴于许平生已作出深刻检查,并补缴油费200元,10月10日枞阳县房改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平生行政警告处分。10月10日枞阳县浮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陶元日党内警告处分。  (安庆市纪委)

无情人 发表于 2015-12-8 20:51:17

笑天 发表于 2015-12-8 21:46:32

十月份的事,别提了。

寻古玩玉 发表于 2015-12-8 22:06:40

奇怪 发表于 2015-12-8 22:07:23

空中飞龙 发表于 2015-12-9 07:25:23

小不点。。

枞阳人说事 发表于 2015-12-9 07:30:24

这些人不长记性?

好山好水 发表于 2015-12-9 08:14:45

有些人就是敢于顶风违纪

快乐一家 发表于 2015-12-9 08:56:29

过继的儿子,挨打换骂多,

2012的神话 发表于 2015-12-9 09:27:02

这样的通报好,有宣传震慑效果,让公车使用人不敢公车私用

广场舞大妈 发表于 2015-12-9 11:51:49

标题中的“二'字,应该改为”两“字。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5-12-9 11:56:21

运气不好,摊上事了。。。。。。。。。。。。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5-12-9 15:14:59

我还专车上下班。。。

萌奇奇 发表于 2015-12-10 09:32:18

奇怪 发表于 2015-12-10 10:16:48

俺也专车, 不过是电动二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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