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莲彪悍
发表于 2015-12-8 20:37:49
安庆通报枞阳二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枞阳县房改办房改股股长许平生、浮山镇林业站副站长陶元日公车私用。2015 年 9月 26 日,许平生到汽车修理厂取到单位公车后,借机驾驶公车去其岳父家看望。2015 年9月27日,陶元日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回家与父母吃饭。鉴于许平生已作出深刻检查,并补缴油费200元,10月10日枞阳县房改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平生行政警告处分。10月10日枞阳县浮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陶元日党内警告处分。 (安庆市纪委)
无情人
发表于 2015-12-8 20:51:17
轻
笑天
发表于 2015-12-8 21:46:32
十月份的事,别提了。
寻古玩玉
发表于 2015-12-8 22:06:40
奇怪
发表于 2015-12-8 22:07:23
空中飞龙
发表于 2015-12-9 07:25:23
小不点。。
枞阳人说事
发表于 2015-12-9 07:30:24
这些人不长记性?
好山好水
发表于 2015-12-9 08:14:45
有些人就是敢于顶风违纪
快乐一家
发表于 2015-12-9 08:56:29
过继的儿子,挨打换骂多,
2012的神话
发表于 2015-12-9 09:27:02
这样的通报好,有宣传震慑效果,让公车使用人不敢公车私用
广场舞大妈
发表于 2015-12-9 11:51:49
标题中的“二'字,应该改为”两“字。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5-12-9 11:56:21
运气不好,摊上事了。。。。。。。。。。。。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5-12-9 15:14:59
我还专车上下班。。。
萌奇奇
发表于 2015-12-10 09:32:18
奇怪
发表于 2015-12-10 10:16:48
俺也专车, 不过是电动二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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