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什么靠右走?
我回到所里,查看行人靠右走的具体法律规定,谁知道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涉及到“靠右”关键词的条款有第四十九条。该条规定,“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须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这是对车不对人的。在约束行人的第六十三条中,倒是有如下条款:“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需要注意的是,规定只是指出要靠边行走,左或者右则未限定。另一处约束行人靠边的条款见于第六十四条:“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同样,也只是约束列队行进的行人,并且使用了“可以”这一建议性词汇。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新交法并未规定行人行走靠左、还是靠右,只要在人行道上行走,靠左靠右都没有关系。
那么“行人靠右”交通规则到底出自哪里? 公路是用来开车的,当然得有交通规则。所以,在公路上首先是规定了车辆靠右行,行人自然也一般遵守这一规则。
至于为什么在中国规定车辆右行而西方过左行,这最初是出于政治原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的是右倾道路,汽车的方向盘就在右边,于是在车辆交叉过路时为了司机彼此能够看清楚自己与对方车辆的距离,在公路上就得靠左开。对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左倾,汽车的方向盘就设计在左边,同样的原理,司机在公路上就只有走右边。这样一规定下来就很难改变了。人在公路上为了安全,自然也要走右边。 行人靠右,乃习惯所致~! 已經從習慣就好了,更顯得文明中國 安全。。。。。。 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引用第2楼踏雪寻梅于2009-04-02 14:09发表的:
行人靠右,乃习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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