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特快专递了结一起离婚纠纷
近年来,枞阳县义津人民法庭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方式,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讼累。3月30日,该庭又以特快专递方式调结了一起外地当事人的离婚纠纷案。原告胡信系枞阳县义津镇人,1994年在桂林打工时认识了广西宾阳县的姑娘黄春梅,当年下半年两人在广西宾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1995年生育一个女儿。婚后由于黄春梅不习惯枞阳的生活,经常和丈夫胡信发生争吵。2001年,黄春梅终于抛下丈夫与年幼的孩子只身回到了广西生活。尽管黄春梅同意与丈夫离婚,但她却始终不愿意到枞阳来办理离婚的有关手续。今年2月16日,义津法庭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黄春梅进行电话联系,可是黄春梅一再表示不愿意到枞阳办理离婚手续。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法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黄春梅终于欣然答应配合法庭的调解工作。
法官随后将胡信的起诉状、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相关文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到黄春梅所在的单位,黄春梅阅读后签好字将材料寄回,法官电话确认了她的签名后,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很快便将调解书以特快专递寄给黄春梅,黄春梅签收后将送达回执及时寄回法庭。至此,一起困扰了男女当事人多年的离婚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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