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 发表于 2015-9-4 14:25:45

枞阳一男子欲奸污亲生女儿 虽未予得逞但仍获刑五年

因为与前妻离婚多年,枞阳男子曹建(化名)竟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强奸未遂。9月1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枞阳县法院获悉,法院认定曹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曹建与前妻因感情不和离异近十年,女儿一直由自己抚养,2014年女儿上高中读书,抚养生活费由曹建一个人负担。2015年暑假女儿小花(化名)放假回家,一天晚上,小花闲来无事便在床上玩手机,当看到父亲进入房间时便立即将手机藏匿身下。曹建见状便斥责小花整天不好好读书就知道玩手机,导致手机费过多。小花未予辩驳,曹建便掀开小花身上的被子欲抢夺手机查看。当曹建看到小花已经发育成熟的身体,遂起歹意,抱住年仅15岁的小花便欲奸淫。后因小花极力反抗,曹建才未予得逞。后小花将此事告知母亲,曹建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虽然曹建犯罪未遂,并在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曹建侵害的对象是其亲生女儿,行为有悖纲常伦理,社会影响恶劣,酌情又应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枞阳111 发表于 2015-9-4 15:23:11

丧尽天良,罪有应得!

柳叶飞刀 发表于 2015-9-4 15:33:18

畜生!

zys织天使 发表于 2015-9-4 16:11:49

畜生不如,该杀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5-9-4 16:21:27

还有这种人

龙云山人 发表于 2015-9-4 16:30:24

这种人该杀

快乐金秋 发表于 2015-9-4 16:48:34

阳光房屋中介. 发表于 2015-9-4 17:40:42

畜生不如,千刀万剐

蜗牛大大的 发表于 2015-9-4 18:24:24

令人吃惊。。

天下牛人 发表于 2015-9-4 18:28:40

这样的报道社会副反应太大,一当同学知道了这件事情,就会给还在求学的小花带来的心理阴影是不可以估量的,社会的报道要尽可能大的是正能量,这样的报道只会让别人认为,可杀,可怜!给一个父亲的变态行为!但是谁能真正的去考虑这背后的东西??小花还小,才15岁,以后的人生什么去面对?什么去面对已经离异,单独抚养他的父亲?以后的生活来源谁来负责?父亲5年后刑满,后面的人生也很长,如何去面对女儿,会不会取的原谅?社会对他会不会原谅?会不会导致他的心理的扭曲,而又一次走上犯罪的道路!这遍报道想告诉我们什么?是说这个父亲变态吗?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这种人的存在,我相信在这个社会上,能够做出这样事情的人,那心理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把一个心理不正常的人拿出来报道,来影响正常人,只会是舆论误导民众,以偏概全的隐射这个和谐社会!

寻梦红尘 发表于 2015-9-4 18:32:22

这样的人渣,才判5年?我要是法官,让他把牢底坐穿

烦恼随风飘 发表于 2015-9-4 19:31:58

丧尽天良,罪有应得

帕萨特 发表于 2015-9-4 19:40:29

写这篇报道的人确实缺德!本来强奸就涉及隐私,不公开审理,这样公开报道,让小女孩以后还怎么在学校读书、怎么面对社会?要知道有些东西可以报道,有些东西是不适宜报道的!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5-9-4 20:52:29

回 天下牛人 的帖子

天下牛人:这样的报道社会副反应太大,一当同学知道了这件事情,就会给还在求学的小花带来的心理阴影是不可以估量的,社会的报道要尽可能大的是正能量,这样的报道只会让别人认为,可杀,可怜!给一个父亲的变态行为!但是谁能真正的去考虑这背后的东西??小花还小,才15岁,以后的人生什么 .. (2015-09-04 18:28) images/back.gif

这种新闻确实不适合报道,更不适合论坛

寻古玩玉 发表于 2015-9-4 21:00:22

那个母亲也不是人,真有种就把女人带在身边也许成长更好,那男的真是无能的变态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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