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公安侦破亿元非法集资大案
日前,枞阳县公安侦破枞阳县五福生态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亿元大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3月12日,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经过审查,决定对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从3月至7月间,犯罪嫌疑人金某(苏州市人)、秦某(青岛市人)、张某、吴某、万某、孙某(4人均为枞阳县人)6人先后被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现已依法查明:该公司于2004年6月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某,公司经营范围为墓穴销售和管理、殡葬礼仪服务等。万某任公司会计。2004年8月15日,该公司成立市场部,负责策划墓穴销售,获取公司总销售额中31%的提成。
市场部在经营过程中,以吸收民间资金为目的,用集资、预订墓穴为幌子,在枞阳、安庆等地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社会人员到该公司集资、购买墓穴,许诺集资期限为2至3年,该公司支付7.5%年息,到期还本付息。
该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以“增员”方式将社会上大量中老年妇女吸纳为公司业务员,通过业务员向社会宣传吸收资金。从2004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间,五福公司通过刘某某、童某某、王某某、黄某某等80余名业务员向社会吸收资金共计15815万余元,而该公司仅还本付息10778万余元。(佚名) 赞一个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NB之人 不知造成什么后果没有?如果没跑路,三年按7.5%的年利率,应当不算太高的吧 听说收了钱没有墓穴卖,应该算是诈骗吧! 原来如此!幸亏退得及时。 都是想发财的人。不想发不义之财,就不会上当的。 那要是投进的钱追不回来怎么办? 借钱的和债主都是贪心太大了,倒霉是迟早的事. 不知前几年有人在这里购买的墓穴,并交了钱了,该如何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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