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启动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7月20日,2016年度枞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式启动。登记工作于9月2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参保业务。
县医保局通过网络、电视和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布参保登记信息;目前,参保登记各种文件、登记册已发至各人社所、居委会;参保登记软件经测试运行良好,已正式投入运行。
即日起,各参保居民可到当地乡镇人社所、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未成年人和学生个人缴费调至50元,其他人员缴费标准不变;本年度新增参保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章海涛)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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