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一女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摘桔遭责骂后棒杀母亲
因在母亲家门前摘桔子吃被骂,女儿李梅“恼羞成怒”,捡起地上的棒槌“棒杀”了母亲,后经鉴定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被安庆市枞阳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2014年10月13日14时许,被申请人李梅在其父母家门前的桔子树上摘桔子吃,遭到其母胡花的责骂,李梅顿生怨气,便从家门前地面上捡起一根棒槌朝胡花身上乱打,致使胡花受伤倒地,后胡花经铜陵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枞阳县刑事科学技术技术室鉴定:胡花系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2014年10月27日,安徽绿苑司法鉴定所对李梅有无精神病及刑事责任能力作出鉴定,鉴定意见为:李梅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6月19日,枞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梅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但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鉴于李梅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申请机关要求对其强制医疗的申请成立,应予以支持。于是法院遂作出上述决定。(文中人物均是化名)(洪燕 记者 周国庆) 冤孽呀!养子不孝如养猪,养女不孝如养驴! 上辈子的孽缘 呵呵 唉 真是没办法 2014年发生的事情。 无奇不有 一个桔子引发的命案; 伤人事件频繁发生,家庭悲剧一起又一起发生,只有让他们情绪稳定,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对家庭、对社会有益。重度病患共同特点,第一,要治疗;第二,生活不能自理;第三,攻击人,打人打物;第四,要培养教育给予关爱;第五,发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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