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五千年 中国人如何度过晚年
古代官员退休金到底有没有?在古代,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官员,没有所谓的“五险一金”,基本依赖家庭养老。不过在我朝历代的法令中皆可以找到关于养老的内容。古时候,老人享有减免赋税、徭役等待遇,政府会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同时官员也有系统的退休养老制度。关于古代退休金的说法,估计也只是针对给皇帝打工的各色官员们。那么养老金是怎么发放的呢,这个完全看个人成就和运气了,如果你在任上勤恳突出,那么皇帝作为大BOSS,会一次性给予大笔赏赐作为退休金,颐养天年是没有问题的;可如果你在任上拿着薪水不干事,又或者倒霉的摊上啥事儿,那么不好意思,别说给退休金了,能保住小命就该给祖上烧高香了。
之前也说了古代所谓的养老金和老百姓是没有啥关系的,都是给皇帝打工的那些王公大臣们的事儿。就养老金这事儿先来点干货吧。话说我朝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之间实行的是宗法制、分封制、世袭制和世官制,因此不论是诸侯还是官员自然也就不存在退休后的经济待遇问题。
春秋战国以后,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产生,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世官世袭制被官僚制度取代。
官僚制度产生后,也就随之产生了任免、考核、升迁到退休的一整套官吏管理制度。自汉至清,各个封建王朝实行七十而致仕的规定,对退休官员给予俸禄,以养其余年。俸禄的多寡,各朝不同,也因退休官员品级的高低和功业的大小有所不同。当然退休后领取俸禄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享受的待遇有着非常苛刻的条件,而且每个朝代都有着不一样的说法。
先秦时期,中国已经就有了官员退休的年龄标准,但还没有对退休官员的经济待遇做出规定,退休官员的收入都是出于皇帝的赏赐。西汉景帝时期的石奋,退休前为诸侯国的丞相,每月的薪水为120斛大米;退休之后,皇帝钦定石奋享受上大夫的工资待遇——月薪100斛。(原工资的六分之五)当然了,这全靠皇帝开金口,很多官员退休后,得不到皇帝任何奖赏,也就等于是裸着退休,毫无经济来源了。
到了西汉末年,官员的养老金才开始制度化。当时刚好是王莽当政,他为了笼络士大夫,规定年薪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官员,养老金为原薪水的三分之一。而品级等于或低于两千石的文武官员就没有这个退休待遇了。这说明西汉末期的政府中下级官员(一般为地方郡守以下),还完全不能享受到法定的退休工资。
西汉平帝之前,退休官员岁没有固定的收入,但很多时候,某些官员能够得到皇帝一次性的退休奖赏。西汉的官员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不能享受到退休工资,但有的高官居然能够得到政府赠与的房产,也算是对他们在职时所作贡献的极大肯定,对他们的养老优待势必会在全社会起到非常好的指引作用。
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官员的退休金制度再次退回到付诸阙如的境地。但与西汉一样,这一时期的很多重臣都得到了皇帝的赏赐,尤为突出的是晋武帝时期的太傅(三公之一)郑沖。他退休之后所得到的赏赐不仅有车、房、钱、衣料,还有很多生活用品和奢侈品。
有的官员没有得到太多物质的赏赐,但退休后也能享受到在职时的全部工资待遇,当然这些只是一些特殊案例,还有很多官员最终只能零工资退休。
北魏孝明帝(515-528年在位)时期,这种皇帝随便发放养老金的不良局面再次被打破。孝明帝下令,五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工资为在职时的一半,并终身发放。
唐朝前期延续北魏时期的制度,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享受一半的工资待遇,五品以下的官员退休之后只能拿四年的半俸。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生活的确很艰难的退休官员,还可以申请一些生活用品,而且政府必须派专人把这些生活用品送到退休官员的家里。
到了唐玄宗天宝九年(750),这一局面发生变化,五品以下的官员也能如五品以上的官员一样,享受终生的半俸待遇了。不过,唐代的很多高级官员在退休之后也能经皇帝特批,享受原来全部的工资待遇,甚至超过在职时的工资级别。
到了中唐德宗(779年-805在位)时代,除了基本工资之外,退休官员还有额外的一项补助——粮食津贴。德宗建中三年(782)和贞元五年(789)两次下达敕令,规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在职时一半的粮食补贴。本来,唐代的在职官员是有粮食补贴的,但退休之后就自动取消了,唐德宗倒是非常体恤退休官员,让他们在一半的工资待遇的基础上继续享受一半的粮食补贴。还有的官员,除了得到定期的粮食补贴,还能获得一次性的超额物资赏赐。
中下级官员的退休工资虽然在唐玄宗时期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仅仅只施行了八十年不到,在唐文宗太和元年(827)再次毫无保障。当时的唐文宗下旨,中央官员五品以上、地方官四品以上,才能获得退休工资,其他的退休官员一律停薪。
宋代官员的收入很高,皇帝对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大臣,非常体恤和优渥,所以在延续唐代退休官员养老制度的基础上,宋代有很大的改进。首先,宋代的退休官员,从太宗赵光义开始,就不分任何品级,一律享受半俸的待遇。
除此之外,宋代陆续颁布一系列诏令,来提高退休官员的待遇。大中祥符五年(1012),宋真宗下旨,特命当时所有退休官员享受在职时的全部俸禄。虽然这不是常态,而只是特定时期的优惠政策,但也说明了宋代皇帝对官员养老的高度重视。
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朝廷认为拿半俸对于很多没有担任实职和要职的退休官员来说,依然不够,于是规定高级官员可以拿到在职时的全部工资,而且每年春节还御赐给他们羊、酒和米面。当然,此时只有高级干部才能获此优待,中低层官员依然只能得到半俸。
到了神宗熙宁二年(1069)时,为了激励官员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于是降低了退休官员获得全俸的品级标准。具体规定是,只要是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员,在职期间为国家和地方做出贡献的,都可以享受到在职时的全部工资待遇。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但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知道了一些。 社会在进步!
现在的退休金(马上改为养老金),就是自己拿钱放在那里,以后慢慢地发给你。
不这样,你就会钻头不顾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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