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3-13 11:57:22

教育部回应“恢复繁体字”建议 称将依法行



      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左二)回答记者提问记者周民摄

    昨天(12日,下同),针对此前一些代表委员提出的“恢复繁体字”建议,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表示,“教育部得依法行政,语言文字有法。”

    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要恢复繁体字,认为简体字弱化了传统文化。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对此表示,法律确定了简化字的地位。“简化字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进步,我想我们还是按照法律办事。”他指出繁体字在现实当中也起到一定作用,“比如说在书法、艺术上可以写繁体字。在专业研究上,研究人员确实需要懂得繁体字。但是从象牙塔走到市场的时候,简体字要方便得多、好得多。”

    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认为因为有了简体字,使得中国文盲的人数迅速下降。他还认为,内地的扫盲工作做得比台湾好,可能就是因为文字的问题,繁体字加大了认字的难度。

    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赞同两位校长的看法,认为教育部必须依法行政,对于语言文字,现有法律里认可的是简体字。(记者 周逸梅)

笑着面对人生 发表于 2009-3-13 11:58:50

我用的就是繁體的

给我一支烟 发表于 2009-3-13 12:16:31

我也认为简化字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进步,我们不应该“恢复繁体字”。
“恢复繁体字”就尤如是“不走大路走山冈”的傻子行为!

吴小进 发表于 2009-3-13 12:25:36

引用第1楼笑著面對人生于2009-03-13 11:58发表的:
我用的就是繁體的

恩不哈迈。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3-13 13:45:27

除研究外,再用繁体字,那就是倒退啊!

曼联 发表于 2009-3-13 13:58:36

我不会繁体字

无痕 发表于 2009-3-13 14:10:04

繁体字太麻烦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3-14 11:14:47

删繁就简是方向!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3-22 10:43:39

写字速度要快,就不能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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