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宣判两起新农合基金诈骗案
枞阳宣判两起新农合基金诈骗案近日,枞阳县法院对两起诈骗新农合基金案件进行宣判,麒麟镇王某、义津镇李某因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此案的判决向社会表明,新农合基金不容窃取,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
2014年元月份,枞阳县合医局在审核县外新农合补偿材料时发现,麒麟镇王某伪造其妻子吴某的出院记录和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12850元;义津镇李某伪造其母亲王某的出院记录和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23907元。案发后,枞阳县合医局在第一时间向枞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县公安局周密侦察,于2014年9月份成功破案。经调查核实,两起案件均系王某、李某分别花1000多元价格在他人处购买了伪造材料后,到枞阳县合医局报销,骗取新农合补偿金。
2014年11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枞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其违法所得全部追缴返还至新农合基金专户。 做得对,应该判的重一些才好! 有罪当罚。惠民政策功在当代,利在百姓,岂可让非法之徒有机可乘? 法律,法规千万要多多学法,守法。 因小失大 判刑是应当的 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李有期徒刑1个月,缓刑2年?????? 真是‘牛人’,连新农合基金都去骗
怎么港啦,黄鼠狼米有打到——惹了一身骚 都是孬子 怎能这样干呢! 刳啊!判得太轻,挠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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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有语: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李有期徒刑1个月,缓刑2年?????? (2015-05-29 15:53) images/back.gif说是包庇、纵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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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野马:因小失大(2015-05-29 10:42) images/back.gif
违法成本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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