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全面推行村级资源交易制度
村级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由村干部说了算变为由市场说了算。截至2014年年底,枞阳县在各乡镇全面推行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把农村的工程类及资源类招投标工作放进制度的笼子。截至2014年底,该制度在该县所有乡镇全面推行。截至今年3月中旬,该县共办理村级资源交易项目400余个,涉及资金约6000万元,节约项目资金约500万元,增加集体收入约700万元。3月18日上午9时,烟雨中,麒麟镇石婆村小屋村民组,修葺一新的小屋山塘显得分外宁静,95米长、4米宽的沙石塘坝两边,青草稀稀疏疏分布,塘坝上不时有村民路过。该山塘原有面积近10亩,因年久失修、排灌功能基本丧失,在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成功招标后,工程标的6万元。
“10亩规模的山塘,扩挖塘面、清理淤泥、重整塘坝等,放在以前,工程标的起码在10万元上下。”该镇水利站站长吴兆龙说,该工程进入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后,参加竞标的公司有近10家,经限额议标后最终以6万元的标的确定了其中一家公司。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该镇实行镇、村、村民组三级监督,不到一个月时间,该工程顺利竣工。“以往,村级工程建设都由村干部说了算,因缺少监督,工程价格下不来、施工进度缓慢。导致村干部之间、干群之间互不信任,常常出现矛盾。实施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后,有效避免了矛盾发生。”吴兆龙说。
2013年9月,枞阳县初试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定1万至50万元之间的农村工程招标及所有村级公共资产交易,一律进入由乡镇一级政府设立的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将农村工程招标和村级公共资产交易由村干部说了算,变为由市场说了算,消除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为确保村集体资金阳光运行,该县还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定村级所有收支没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不得入账。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该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村“三资”问题而导致的群众上访事件。村民伍德月说,有了村级资源公共交易制度,如今村干部办事村民非常放心,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信任感明显增强。“用制度规范农村工程建设、村级资产管理和资金运行,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给了村民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麒麟镇纪委书记说。(作者:沈永亮 高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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