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发表于 2015-2-16 14:00:18

关于枞阳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吴 峰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政府法制、财政、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招投标、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土地收储、环保、房产、城乡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房改、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招投标局、住建局(含建材办)、人防办、国土资源局(含土地收储中心)、环保局、房产局、城管执法局(市容局)、房改办、大水泥办、城投公司、建投公司。

联系县人大、政协、关工委、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各商业银行等驻枞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付和平同志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科技、旅游、供销、民族宗教、物价、邮政、电信、烟草、盐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供销社、宗教局、物价局、对台办。

联系县工商联、科协、烟草局、盐务局、邮政局、在枞的通讯公司。

黄 楚同志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供电、公安、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司法、信访、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招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县开发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供电公司、消防大队、共青团、妇联。

县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分工不变。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相应调整,不另行发文。

县政府办

2015年2月13日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5-2-16 14:08:44

吴峰同志的任务太重了,任重而道远啊

金碧辉煌 发表于 2015-2-16 18: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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