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通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下发的。尽管我国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为此,四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通知。为了解决行为人逃匿后相关证据无法获得的问题,通知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社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问题,通知规定,人社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我也是在政府帮助下才拿到船厂工资,可耻的包工头。去船厂干活的要多打听包工头为人,切记啊 政府为人民服务,现在的政府太不作为了。
回 上码头欧巴 的帖子
上码头欧巴:堵政府大门也是迫于无奈。这年头为了什么招商引资,政府把那些老板们惯坏了,对那些老板不给职工法定休息权且无经济补偿、不买社保、欠薪等违反劳动法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这个角度看,堵政府大门是合情合理的。 (2015-02-11 14:06) images/back.gif很是赞同! 政府部门应该出面,解决百姓难题 堵政府大门讨薪是不是办法的办法 具体是那个单位拖欠工资?
回 上码头欧巴 的帖子
上码头欧巴:堵政府大门也是迫于无奈。这年头为了什么招商引资,政府把那些老板们惯坏了,对那些老板不给职工法定休息权且无经济补偿、不买社保、欠薪等违反劳动法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这个角度看,堵政府大门是合情合理的。 (2015-02-11 14:06) images/back.gif言之有理 常言道:打酒找拧壶的。讨薪应去找老板更妥当吧?政府有此专项资金? 希望政府招商引资要深入了解该企业的能力和口卑,不能为了任务,拾到篮子里都是菜! 当官要为民作主!!!!!!! 大概不是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差钱吧?????????? 政府为人民服务,现在的政府太不作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