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566 发表于 2015-2-10 17:58:13

14岁女生骑电动车撞死80岁老人逃逸 母亲顶包

安徽枞阳县一年仅14岁的女生骑电动车撞倒了一名80多岁的老人,学生当场逃逸,老人次日不治死亡。害怕女儿担责,女生母亲冒充肇事者向警方投案自首。
1月25日下午,义津镇杨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80多岁老人被车撞死。1月31日上午8时,当地44岁的中年妇女邹某来到派出所:“我来投案自首,我骑车撞死人了。”邹某的交代和事故情况吻合,肇事电动车也从邹某家后院库房取获,试验、比对成功。邹某当即被依法刑拘。
邹某投案后,没有常人如释重负的表现,民警觉得应该还有隐情。一位驾驶员说,当日下午两点多钟,邹某在杨湾街道上坐他的车回去的。邹某不是肇事逃逸行为人。据母女二人交代,1月26日,邹某和儿子、女儿一起去母亲家,午饭后邹某一个人挑棉被步行,女儿骑车带弟弟回家。邹某回家后听女儿讲车子撞到人了,害怕女儿担责,误了读书和前程,顶替女儿投案。由于肇事女孩未达到16周岁系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交通肇事不负担刑事责任,所以其母亲也够不成包庇罪,被警方释放,面对她们的将是民事赔偿责任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自定义 发表于 2015-2-10 18:30:15

真是悲剧,建议未成年的孩子们,以后不要再骑车上马路了

枞阳自由人 发表于 2015-2-10 20:31:50

滨江松 发表于 2015-2-10 22:46:53

悲剧了,民事赔偿责任和相应的行政处罚难过

服务百姓 发表于 2015-2-11 09:04:00

孩子要勇敢地承担自己的责任,但也不要因为所承担责任留下心里阴影,这样身、心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清澈河流 发表于 2015-2-11 11:26:38

年不好过了

小米专卖 发表于 2015-2-12 10:58:36

所以说年纪小更不能骑车跑,遵守交通规则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5-2-12 13:44:48

电动车早就应该禁止,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工具!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5-2-13 13:41:19

是一位非常自私的慈母,一位不会教育孩子的母亲!

水煮开水 发表于 2015-2-13 14:36:53

有时候,所谓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刑事处罚更严重!尤其是不富裕的家庭!
有时候,交通肇事真的是有钱人的“奢侈品”!
看后,挺佩服这位母亲的!
对去世的老人难过!

qz0570 发表于 2015-3-6 16:53:53

又是一场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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