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发表于 2015-2-8 20:44:12

看似分析头头是道,实则背经离义。
现在讲依法治国,教师法定该得的应该一视同仁的给,非法收入要大力清除,这才是正道。把两者混为一谈,对守法持德的教师,是经济和评价上的双重不公!如果混为一谈,以少数公务员非法高收入比同多数基层公务员,岂不可以不发公务员工资,谁要吵的话,大可如楼主说教师不服就下海去一样说:不服就当官或下海去。

枞城 发表于 2015-2-8 20:51:43

楼主分析得很对,赞

枞阳该 发表于 2015-2-8 21:25:19

看来楼主的眼光也是四角的天空。

qzwwy 发表于 2015-2-8 21:45:20

我也不喜欢在网上吵工资的事,但是楼主的两个观点我是不赞成的。
1.教师有创收方法。他不代表全体,试问你调查了多少老师搞家教?如果搞家教的老师收入就能代表全体老师的话,那些腐败官员的收入能代表所有公务员的收入吗?另外,你的意思是老师们可以安心的搞家教就不需要争取合法的工资收入吗?那么官员可以靠腐败创收而不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了?
2.不想当老师你可以辞职不干下海去。哎,我听过好多领导都这样说了。我模仿几句啊:你嫌教师难管,你别当管教师的官,你下海去啊;你觉得公务员收入其实不如教师,你别当公务员来当老师啊;你觉得老师带家教收入高,你辞职来做老师带家教啊。

董大装饰 发表于 2015-2-8 21:59:02

楼主分析的有点道理

新用户 发表于 2015-2-8 22:57:39

法律上是一回事,现实是一回事。教师法不是刑法,执行不到位是常有的现象,在枞阳更不是新鲜事,中国有多少法执行到位了?公务员的年终福利就是比老师高——我比我家属就多一万多,可你只有把心态放好,接受事实。要不然就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去上诉、去罢课、去请愿,可是你又没有那个胆量和勇气。其实枞阳的财力非常有限,如果教师真的去维权,最好的结果莫过于补发一点或者扣回公务员所发的,以后谁都不发了。
    至于拿绩效工资在网上说,那是极少数人心态太差了,单位内部的事可以在内部解决,解决不了还有上级,法律渠道是畅通的,想当然的乱说只会让人瞧不起,指名道姓的说别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然也有少数无德无能不干事的人借助网络发泄,都是没有吃过亏的。

李大平 发表于 2015-2-9 07:09:50

我很赞成18楼的观点。

枞阳人说事 发表于 2015-2-9 09:18:08

应是"本职"工作,非"本质"工作。

隔江千万里 发表于 2015-2-9 13:36:52

回 慕容飞雪 的帖子

慕容飞雪:严重同意楼主观点,建议教出楼主这样学生的老师不但没有奖金福利,而且连基本工资都不该发。 (2015-02-08 17:31) images/back.gif

你说这样的话真是太解气了!我看帖子以后还在揣摩如何讲他呢!

上码头欧巴 发表于 2015-2-9 15:05:22

在下不是教师,也不好小白菜,只是中间人。看了楼主个人的一点想法,我觉得有在理的地方,也有我不敢苟同的地方。其一,说缴纳金额都是各个单位自己的钱,似乎欠妥,据我所知,各单位无论预算内还是预算外收入都属于财政资金,况且,有些单位根本没有预算外收入(收费或罚没款),纯碎靠财政拨款过日子,他们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好得很,这要怎么说?个人觉得政府的确要全县同一标准,不管你单位钱再多,只能发多少就多少,不管你单位钱再紧张,也得保障职工利益。其二,说教师能创收就不该享有年终考核奖更是谬论,不能用不合法收入而否定剥夺人家正当该得的利益,况且也不是每个老师都能创收,正如机关不是每个人都能以权谋私搞灰色收入一样。

上码头欧巴 发表于 2015-2-9 15:22:28

回 文字 的帖子

文字:看似分析头头是道,实则背经离义。
现在讲依法治国,教师法定该得的应该一视同仁的给,非法收入要大力清除,这才是正道。把两者混为一谈,对守法持德的教师,是经济和评价上的双重不公!如果混为一谈,以少数公务员非法高收入比同多数基层公务员,岂不可以不发公务员工资,谁要吵 .. (2015-02-08 20:44) images/back.gif

同意。无论公务员还是教师等公职人员,该得的正当的工资福利都要保障,一视同仁,这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有点郁闷 发表于 2015-2-9 18:57:51

不患寡而患不均,统统取消才好。

且珍惜 发表于 2015-2-9 19:04:07

知足吧!看看农民兄弟。

在杨乃武 发表于 2015-2-10 11:14:24

回 qzwwy 的帖子

qzwwy:我也不喜欢在网上吵工资的事,但是楼主的两个观点我是不赞成的。
1.教师有创收方法。他不代表全体,试问你调查了多少老师搞家教?如果搞家教的老师收入就能代表全体老师的话,那些腐败官员的收入能代表所有公务员的收入吗?另外,你的意思是老师们可以安心的搞家教就不需要争取合 .. (2015-02-08 21:45) images/back.gif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就可以的,按你这么说那就是造反有理了,那既然有理为什么不见正规渠道的声音呢!公务员没有在网上四处抱怨教师补课收入多高,更何况教师的补课是违法的,然而大多数普通公务员也只拿一千多一个月。就按你说,那你安排我去当教师,我求之不得。难得的假期,难得的宁静!如果深究的话,那就没有意义,贪腐有度,贪腐有层,有几个普通职工能有权去贪去腐的,更何况搞违规家教是个别还是普遍不言而喻,还是那句话,你有的别人不想,别人有的你也别贪,不能什么都要。

在杨乃武 发表于 2015-2-10 11:17:52

回 上码头欧巴 的帖子

上码头欧巴:在下不是教师,也不好小白菜,只是中间人。看了楼主个人的一点想法,我觉得有在理的地方,也有我不敢苟同的地方。其一,说缴纳金额都是各个单位自己的钱,似乎欠妥,据我所知,各单位无论预算内还是预算外收入都属于财政资金,况且,有些单位根本没有预算外收入(收费或罚没款), .. (2015-02-09 15:05) images/back.gif

你说的是共产社会,就是别人有的你要,别人没有你还要,就是什么都要。你觉得这个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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