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凡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有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专业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贮藏保管专业技术人员。省林业厅已制定了《安徽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将组织开展林木种子检验员培训和发证工作。详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此,敬告广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从即日起,凡需要申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含换发证)的,须选派人员参加省林业厅组织的林木种子检验员培训,并取得检验员资格,方可按办理程序核发许可证。为有序开展工作,省林业厅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资格培训考试。为此,有意向申领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证的请填写《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于2月25日前送至县林业局。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2.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枞阳县林业局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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