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你 发表于 2015-1-21 08:25:11

昔日战友 今朝形同陌路

  现在如果形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常流行这样一句话:“关系再好莫过于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而1月14日枞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却发生在“一起扛过枪”的战友之间,俩人也因此从过去的战友情深变成现在的形同陌路。

  小龙与小红(均为化名)同是枞阳县城附近的人。十多年前,俩人怀惴一腔报国热情,中学毕业后即到了部队成为了一名令人羡慕的军人,八年后,二人复员回到了地方开始创业,尽管也经历了千辛万苦,但俩人的战友情一直没有改变。但是去年因为一笔10万元贷款的事让俩人闹得不愉快,据小龙讲,事情的起因是小红想在某商业银行贷一笔10万元的款,由于小红的亲戚在该银行,告知其不便以小红的名义办,最好找一个人替代一下,即需要找一个人帮忙立个据事情就成了,于是小红办理好了相关手续,于2013年5月的一天找到了小龙,说自己创业经济困难正在办理一笔贷款,想请小龙帮忙立据,并承诺到期后会尽快还款,决不带小龙为难,小龙碍于战友的情面,即于当年的5月28日帮小红在银行立了据,并分两次将10万元给付了小红,小红也慷慨地出具了一张借条给小龙,并口头承诺到期会还本付息的。可是贷款到期后,小红因一时没钱归还,银行天天是打电话催小龙,小龙也多次找小红商量还款之事,可是小红一直没的兑现最初的承诺,无奈小龙只好将小红告上法庭,要求立即还本付息。

  接到法院传票后,小红开庭那天到了法庭,当法官问他10万元的借条是否是他出具的,他的回答颇有戏剧性,说可能是他在酒醉的时候写的。因小龙起诉的证据确切,最终法院判决小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小龙的借款并按贷款的利率承担利息,小红接到法院判决书后甚是不悦,表示要上诉,并说战友小龙不够交情,战友情也许这件事将受到影响。(慧静)

新职民育中心 发表于 2015-1-21 08:55:04

迟得罪还不如早得罪。这样的事,生活中多着呢。

线粒体 发表于 2015-1-21 09:00:59

现在的人为了钱,亲情,感情都在后面。

蒲城老翁 发表于 2015-1-21 09:23:00

蜗牛大大的 发表于 2015-1-21 09:51:07

花香鸟语 发表于 2015-1-21 09:55:33

朋友之间信用第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还有意思谈战友情。

美丽乡村 发表于 2015-1-21 10:45:44

这我想起一句古话:亲朋勿共财,共财断往来。

春花秋月冬梅 发表于 2015-1-21 11:53:24

又是一个善良的人上当受骗的。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5-1-21 12:46:09

都是金钱若得祸。有些人两副嘴脸,需要别人帮助时,当孙子都愿意。一旦有事了,就成了缩头乌龟。甚至更坏!

海鹰视听 发表于 2015-1-21 13:45:38

人情似纸,世事如棋

翻山越岭 发表于 2015-1-21 16:42:30

青山一城 发表于 2015-1-21 19:15:51

这亲戚已经为战友小龙设了个陷阱了。货款前就不想还的。最好是作为坏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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