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松
发表于 2009-2-24 04:24:31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不测呢?!
哦,都是内鬼惹的祸,能查清、赶走就好了!
氢气108
发表于 2009-2-24 06:53:48
强烈要求揪出破坏和谐的内鬼示众!!!!!!!!!!!!!!!!!!!!!!!!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24 09:00:05
穿了马甲大家就不知道你是谁了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花落花开
发表于 2009-2-24 09:08:21
多行不义必自毙,请你好自为之!
女大爷
发表于 2009-2-24 09:18:01
到底是哪个没良心的哇?拉出来游街示众
包打听
发表于 2009-2-24 09:39:09
家和万事兴,如果我们内部不和,必然就有人乘虚而入
妖精的爱情
发表于 2009-2-24 10:00:05
昨天没上网,刚刚看到此帖。这种人实在让人恶心!
王中
发表于 2009-2-24 10:03:47
呵呵,竞然有这种人,真卑鄙!
风信子
发表于 2009-2-24 10:17:46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易建联
发表于 2009-2-24 10:50:18
引用第15楼黄哥于2009-02-23 11:50发表的:
老剑,老胡!看你们的了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9-2-24 11:13:28
引用第15楼黄哥于2009-02-24 00:50发表的:
老剑,老胡!看你们的了
青天不糊涂,胡编没有老. 他们正在商量着! 二三事还是之前的二三事,我们所有人的心血不会付诸东流.
胡畴雨
发表于 2009-2-24 11:31:17
引用第13楼黄哥于2009-02-24 00:10发表的:
老剑呀、老胡呀!你知道谁是汉奸吗?应该是你们任命的管理层的吧?看你们的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追查此事,现在我把自己掌握的情况告诉大家,望大家进一步帮我们分析,真要有最后结果了,不说处理,采取措施是肯定的:大家去看看“风云再起”回“胡畴雨的真心话”的那帖,日期是2.20,枞阳网那帖是2.22,这中间有两天,“风云再起”回那帖,肯定是第一时间知道了我们中的误会,也就是说我们中必然有人和他保存作密切的关系,如果“风云再起”是大家估计的某某人的话,据我所知,他和“点点”不睦,矛盾由来已久,我来234就是由于参与了他和“点点”的争吵,在我没有和“点点”翻脸之前,谈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彼此都恨之入骨....
请大家分析一下:会不会有人利用我们会直接怀疑“点点”的思维?如果是这样,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提高警惕?我说这话并不是为“点点”开脱,其实,我一直不同意她进管理层。我们现在和“点点”争下去,会让他笑掉大牙,我想:时间是最好的辨别剂,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要不了多久我会让他现型!
王中
发表于 2009-2-24 11:36:37
引用第26楼夏一梧桐于2009-02-24 11:13发表的:
青天不糊涂,胡编没有老. 他们正在商量着! 二三事还是之前的二三事,我们所有人的心血不会付诸东流.
梧桐说的有理,只要有老剑和胡编在,—切的—切都会解决的!
汪龙亭
发表于 2009-2-24 11:48:42
我来234没有多长时间,真没有想到虚拟的网络也和现实生活中一样,不,也许比现实生活还要险恶。唉……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9-2-24 12:08:51
引用第26楼夏一梧桐于2009-02-24 11:13发表的:
青天不糊涂,胡编没有老. 他们正在商量着! 二三事还是之前的二三事,我们所有人的心血不会付诸东流.
有青天和胡编等会找到谁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