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7楼花落花开于2009-02-19 14:55发表的:
接着忽悠吧难道你不感到头晕吗? 引用第28楼素心草堂于2009-02-19 15:33发表的:
条件还差,主题帖十个都没有到.发十个灌水贴如何? 引用第29楼王中于2009-02-19 15:41发表的:
楼主要努力哦,会有版主的位置留给你的,—但符合条件我第—个支持!还是王哥人好! 引用第30楼踏雪寻梅于2009-02-19 16:42发表的:
慢慢来吧,凡事不可一蹴而就,至少也要给234管理层一些考察时间吧!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当不了版主,就算了!
回 35楼(行走枞阳) 的帖子
不要这样想,也要让老大召开“二三四董事会议”通过才行呀!Re:回 35楼(行走枞阳) 的帖子
引用第36楼笑著面對人生于2009-02-22 09:06发表的 回 35楼(行走枞阳) 的帖子 :不要这样想,也要让老大召开“二三四董事会议”通过才行呀! 那就按你说的给他们一点开会的时间! 注册日期必须在30天以上、在所申请版块内的帖子必须在50帖(其中主题帖不少于10篇)以上
看清楚了! 引用第38楼黄哥于2009-02-22 10:28发表的:
注册日期必须在30天以上、在所申请版块内的帖子必须在50帖(其中主题帖不少于10篇)以上
看清楚了! 这条件也太高了,没有指望了! 规章制度是对每一个人的! 引用第40楼黄哥于2009-02-22 10:35发表的:
规章制度是对每一个人的! 那我就只好知难而退了! 你在论坛里如果继续积极!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成为版主的! 引用第42楼黄哥于2009-02-22 10:38发表的:
你在论坛里如果继续积极!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成为版主的! 我看你都四星级会员了也没有弄个版主当当,所以你也就别忽悠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