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交警查获史上最“牛”违法车辆
12月7日,枞阳交警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行动中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查获一辆违法高达114起的车辆,刷新了2013年9月2日查获的一违章89起违法“牛”车记录,创枞阳交警有史以来查获违法最多车辆记录。12月7日,枞阳交警放弃双休,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行动。会宫二中队在S320线115KM处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进行“清违行动”。下午3时许,执勤民警拦停一辆由铜陵方向驶来的牌照为皖HE5901轿车。该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民警查询公安信息平台,平台页面都是红色,该车的违法记录让民警惊讶不已。民警简单统计一下,该车的非现场的违法记录高达114条。民警依法按规定将该车暂扣至中队,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并认真核对该车违法作息。经核对查实,该车非现场违法记录高达114条,其中违法停车18起,不按交通标识标线行驶9起,闯红灯6起,超速20%以上不到50%违法47起,超速50%以上不到100%违法5起,累计违法记分474分,罚款16650元。该车2012年1月入户,车辆逾期未审。驾驶员缪某(男,31岁,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交代,他在铜陵工作,知道车辆要按期审验,因为事情较多一拖再拖耽误了。经民警严厉批评教育,驾驶员缪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定改正,主动处理了车辆违法行为。 (吴国平) 也太牛了吧,这交规还有约束力吗? 现在发现公安、交警用车,违规的事好象有点多,是不是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啊 记分474分,罚款16650元 瞎猫碰上死耗子。 堪称最牛司机 钱能借到,也能赚到,只是这474分到那里能借到呢? 违规474分驾照应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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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颗: (2014-12-09 13:07) images/back.gif司机点儿背!都负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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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石:瞎猫碰上死耗子。 (2014-12-09 11:46) images/back.gif说得是,确实如此。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加学习考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并缴纳罚款16650元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处罚两次以上;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ps:《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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