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幼儿看护群 发表于 2014-11-6 20:54:11

枞阳教育局你说我们怎样办?

枞阳教育局;我们怎么办?请看县长信箱回复!
    本人自办一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的幼儿看护点,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我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消防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审核意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本人认为本看护点无需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也就无需申请消防安全验收。
收?
理到消防安全合格证?

回复:网友:

符合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因此,可以不申请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相关依据如下:
十四条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因此,该幼儿看护点符合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可以不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枞阳县公安局

时间:2014-10-21 10:08:05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4-11-7 07:41:24

路过,相关行业规定不懂

老顽石 发表于 2014-11-7 08:11:53

还有人危房都能办成普惠园,你去问教育局,网上看到有人举报。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4-11-7 08:29:09

申请行政复议就可以了,行政部门之间打架,百姓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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