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垂谷 发表于 2014-11-2 15:49:34

对会宫所谓弱智女看法

我对会宫所谓弱智女的看法
我本人就在会岔住,一直以来,我们这里多数人都被所谓弱智的金某骚扰过,她自己把自己当作特别的人,就随意乱为,邻里都不想和她纠缠,她更有恃无恐,她的家人也有事无事都让她出头,我们许多人都拿她毫无办法。这次我看到她弟弟发的帖子,再看到一些不明真像的网友被欺骗,我真忍不住了,我知道她弟弟金某为什么异常针对公安机关,就因为他当年也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系统处罚过,我们许多邻里也怕这样的人,我们都认为会宫所这次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做了一点实事。

张垂谷 发表于 2014-11-2 15:54:44

希望大家都要冷静不要被一些人利用

13390639188 发表于 2014-11-2 20:19:32

在会宫岔路谁不知道她是孬子?难道你们也跟她一样孬吗?跟这样弱智女人能一般见识吗?她需要的是社会的关爱,好人的引导。邻里的关心。你们做到了吗?试问如果不是弱智被打后你们要带她上医院检查能不去吗?走在路上,看在眼里谁不知道她是个孬子,我是地道的会宫岔路人。这个案件无论结果如何。在这里我只想说:你们太不厚道了。。。。。

青天剑 发表于 2014-11-2 22:32:19

关注枞阳人,了解枞阳事,欢迎访问《枞阳二三事》。

无痕 发表于 2014-11-3 02:47:18

个人意见:“弱智女”在没有官方的明确证明为“弱智女”前,派出所也无权称之为:“弱智女”。另外即使确实是“弱智女”,她的所做所为她本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她的直系亲属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4-11-3 07:50:41

依法处理,如果是精神病、弱智女,就不应该结婚。如果对社会构成威胁,就应该送到精神病院

最简单的人 发表于 2014-11-3 08:53:08

邻里关系还是要以和为贵,派出所是不能去的地方,结果有两种:一方输钱,一方输理,没有赢家!

心决定你的 发表于 2014-11-3 09:18:42

如果是孬子,责任全在孬子的家人了,,,,,

阿飞朕传 发表于 2014-11-3 09:34:00

都实名了,看来确实有些蹊跷。看来只有微服私访了。

快乐金秋 发表于 2014-11-3 13:18:12

哪个是实名?

燕郊老徐 发表于 2014-11-3 13:52:25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应验了。法律应该以违法事实和法律为主,而不是看谁可怜不可怜的。

春-天 发表于 2014-11-3 13:53:07

这个问题好解决,不管是哪方有理无理,只要其违法了就得要处理。

新职民育中心 发表于 2014-11-3 16:14:21

回 13390639188 的帖子

13390639188:在会宫岔路谁不知道她是孬子?难道你们也跟她一样孬吗?跟这样弱智女人能一般见识吗?她需要的是社会的关爱,好人的引导。邻里的关心。你们做到了吗?试问如果不是弱智被打后你们要带她上医院检查能不去吗?走在路上,看在眼里谁不知道她是个孬子,我是地道的会宫岔路人。这个案件 .. (2014-11-02 20:19)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赞同你的观念!社会应该有个讲理的地方,是非黑白,不能颠倒,嘴大不能就是有理!自己的喜好亲疏不是判定错对的标准!

线粒体 发表于 2014-11-3 16:16:55

最简单的人 发表于 2014-11-3 16:57:38

回 春-天 的帖子

春-天:这个问题好解决,不管是哪方有理无理,只要其违法了就得要处理。 (2014-11-03 13:53) images/back.gif

违法了就处理,巡视组就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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