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1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建立我县“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以下简称“双包”),就是对全县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都要确定定点帮扶责任单位,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都要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通过开展“双包”定点帮扶,进一步强化包村帮扶单位和包扶干部的扶贫责任,更加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村的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贫困地区在2020年同步实现小康。
二、实行单位包村
(一)参与包村的单位。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的单位。
(二)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的安排。根据县级领导分工联系乡镇的实际,在其联系乡镇中安排一个贫困村帮扶(县级领导帮扶贫困村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单位包村的安排。全县有65个贫困村需要组织帮扶,根据贫困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帮扶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每个贫困村至少安排一个县直帮扶单位,2个以上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的排在前头为牵头单位(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安排表见附件2)。
(四)单位包村的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监督、检查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访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温暖活动。
2、根据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贫困村不脱贫,包村帮扶单位不脱钩。
3、发挥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改善贫困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确定一名事业心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常年驻村帮扶,其中,县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选派干部的标准选拔的驻村帮扶干部,将作为全省第六批选派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书记。选派干部的具体条件为:中共党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驻村帮扶干部、联系贫困村的乡(镇)干部以及所在村大学生村官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由驻村帮扶干部任队长。驻村工作队由组织、扶贫部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扶贫部门具体负责,帮扶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驻村工作队的职责、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三、实行干部包户
(一)干部包户的安排。贫困村的贫困户,经驻村干部核实后,由包村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进行结对帮扶,可以一人联系一户,也可以一人联系多户;其中派出到乡镇的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由所在地党委、政府组织到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对包村帮扶单位人员编制少,不能全部包扶贫困户的,由所在乡(镇)、村干部负责联系。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乡(镇)、开发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原则,由所在乡(镇)、开发区、村统筹安排联系人。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所在乡(镇)的民政干部和村干部联系。
帮扶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要分别填写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贫困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
(二)干部包户的职责。
1、在单位驻村干部和乡(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等。
2、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3、定期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建立“双包”定点帮扶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包村帮扶单位要充分认识“双包”制度在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双包”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组织和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并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包村帮扶工作。包村帮扶单位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村帮扶工作。贫困村和所在乡(镇)要指定专人协调、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工作。
3、优化考评。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年度包扶工作情况考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量化为一定分值纳入机关效能考核。三年包村期满,要对包村包户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包村单位要继续履行包村责任。
4、抓紧落实。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接通知后,要搞好双向联系和对接工作,尽快落实驻村帮扶干部人选,确定单位干部、职工的包扶对象,在9月30日前将驻村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和电子档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扶贫办。
联系人:王礼(组织部) 吴义白(扶贫办)
邮箱地址:zybf2014@163.com
联系电话:2970729 (组织部) 2811341(扶贫办)
枞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中共枞阳县委组织部
2014年9月25日 “双包”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 支持楼主一下 看什么时候初见成效! 大不了走行过场,干部有功’,老伯们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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