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0 09:30:01

错别字

关于申请版主相关规订!这个标题中有一个错别字,请有关同志把改过来,否则影响我们二三事网的质量和声誉!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9-2-10 09:48:22

我记得当时发此贴时,就已经有人解释过了-----规章制订.

伯伯的纳乌 发表于 2009-2-10 09:57:29

精益求精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0 10:53:18

"规订"请问有这个词吗?

Lenovo 发表于 2009-2-10 10:58:12

我也觉得 “规订” 不太合适, 应该改 “规定”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0 17:12:24

怎么还没有改过来呀?请总版、超版管管可好!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1 11:57:36

请查查字典、词典,看看那个字错没错!

Lenovo 发表于 2009-2-11 11:59:54

海阔天空 为234尽职尽责,忠心一片呐,
这个字错了,就错了吧,只要看的明白就成。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1 12:22:22

老挂在那儿,人家会说你二三事网文化素质低哦!

Lenovo 发表于 2009-2-11 12:27:32

引用第8楼海阔天空于2009-02-11 12:22发表的:
老挂在那儿,人家会说你二三事网文化素质低哦!

呵呵。 事不关己,俺不劳心。劳心了也是白搭

Lenovo 发表于 2009-2-11 12:29:00

二三事得刺激它发展,任何要求与请求都是无济于事的,这是现状。

长江边上 发表于 2009-2-11 12:36:57

规定,当时肯定是打错了!

千千 发表于 2009-2-11 15:00:57

引用第8楼海阔天空于2009-02-11 12:22发表的:
老挂在那儿,人家会说你二三事网文化素质低哦!
中国文字含义博大精深,规订与规定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我看这里用规订也是可以的。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9-2-12 08:56:29

回 12楼(千千) 的帖子

请你查查字典和词典,看看可以不可以,哎-------怎么都这样顽固啊?

千千 发表于 2009-2-12 09:36:30

Re:回 12楼(千千) 的帖子

引用第13楼海阔天空于2009-02-12 08:56发表的 回 12楼(千千) 的帖子 :
请你查查字典和词典,看看可以不可以,哎-------怎么都这样顽固啊?
你不能将规订看作是两个词语的组合啊!
规订--规章制度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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