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生 发表于 2009-1-11 12:06:51

路遇

不知为什么我就想起了“路遇”这么个题目。

按表象来说这个题目是美丽的,“外遇”,“艳遇”都带有“遇”字,“遇”之初,一定都有美丽和愉悦,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趋之若鹜了,当然,“遇”之后的丑陋和沮丧一般人们之前不去理会,现如今的人们习惯了急功近利懒得去作远虑谋;只是幻想那董永的路遇,不就是成就了一个美丽的佳话么;殊不知董永遇到的不是凡人俗人乃天上的仙女也;不过最不济,路遇有邂逅的意思,邂逅,多多少少就会有那偶遇的惊喜了。

08年的最后一天,驾车去接读高中的女儿回家过节。路窄车多,加上大货车、机动三轮车长时间地占住行驶道不肯让行,一溜的汽车长龙只好在乡间公路缓速行驶,这时也有几个性急的司机从右侧强行超车。想起媒体报道的好多血腥的车祸以及学驾时师傅的叮咛和教本的条规,我一直都中规中矩的缓慢前行。

我的前面是一辆O字打头的公安车辆,我跟在后面一直行驶了十多公里。估计司机也和我一般是个新手,处在“起步挺胸刹车点头”阶段,速度不快,左转右转,方向灯及时亮起,比我还中规中矩。我就这样乐得有辆“规矩”的警车给我“开道”,可是好景不长,跟着跟着就紧随其后右侧超车了。虽然知道交规不允许右侧超车,但右侧超车有什么危害,至今还不是太为明白,或许像靠右侧行驶一样的硬性规定吧,超了就超了,何况右侧超车的人不是大有人在吗:对于违章有了短短的内疚之后也就坦然了。

又行驶了几公里,路边突现几个身材魁梧的警察,放行了我前面的“护驾”警车将我生生地拦了下来。我在“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声中惊愕不已满脸疑惑。“你违法了,右侧超车,且不系安全带。”完了,中了警察的埋伏了,他们在电子眼中洞悉了一切,我应该是“认罪服罚”。这时不知脑子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想起了此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那前面的那辆车为何不用受罚?”

“那是特种车辆,不受交规限制。”

“不就是公安牌照吗?是不是凡公安车辆无论是执行公务与否都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

“那是他们的事,如果你认为他们不是执行公务,认为他们违章了,你可以投诉。”

“笑话,交通违章了,在你们眼皮底下放行,倒让我普通公民来投诉,难道接到投诉不是由你们交警来调查处理?如果你们查了驾驶员证件,确知那辆公安车是执行公务,放他,逮我,我服。现在我严重不服,因为你们执法不公。想想你们警察在百姓中的口碑和威信,想想普天之下百姓对警察的微词,从眼下这件事中你们应该反省……”

我一股脑将心中对警察的不满,在一个并不恰当的时间和地点完全抛出,全然忘了哈尔滨的林松岭江西鄱阳的陈振翊现在已经成了冤魂两个。这时我就看到满脸横肉的警察脸上青筋暴起,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被用力的捏成一团,并恼羞成怒地说:“你要是这么说就完全不对,我们完全可以对你加重处罚!”我就侥幸地想,幸亏他握的是塑料本,要是我的手或其他部位,我一定很受伤。正不知如何自我圆场和自找台阶,不知为什么,满脸青筋的警察身边的另一位警察同伴却态度和蔼地来打圆场了:“看得出你也是一位成功人士,……”我没等他说完,本来要说“你们也不容易,就按章办事吧”却不知怎么出口就成了“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口气依然延续刚才“陈述”时的强硬,同时几乎和“夺”一般拿回了自己的证件,驾车而去。

回来后,想起河南伊川市交警大队长尚麦仓先生对一位被警察误抓殴打的公民说过的一句话“你还要在这里生活!”这句话后面的潜台词,不禁后怕不已。从交通警察执法纠正自己的交通违章这件事本身一定是无可厚非,我也心悦诚服。不服的是他们的执法不公,公平公正如否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标尺,公平公正也是社会正常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当天的事如何处罚的,结果我全然不知,今天上网一查,竟然发现“‘某某某’车辆无违法记录”!

能不能够依此作出判断,我身边的警察是善良和宽容的。最起码他们没有坏到像哈尔滨鄱阳以及伊川的警察制造恶性新闻的地步。其实是我们自己太善良,因为警察们习惯于意气风发发号施令,对于一个敢于“陈述和申辩”的司机,恐怕还是有些犹豫有些顾忌的。于是,他们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问题是,我们的社会好多优良传统就是被好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毁了!我悲哀地想,那屈死的林松岭和陈振翊或许就是为警察们逐渐文明执法而付出的代价?

不管交通警察们怎么样去执法,我们驾车者一定文明驾车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毕竟这关乎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攸关,大意不得。

尽管这次的路遇不怎么美丽,但我相信,未来的道路尽管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沿途的风景一定也是美丽的。

幸福 发表于 2009-1-11 12:50:33

未来的道路尽管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沿途的风景一定也是美丽的。
何必和那些“人”计较呢?不值得!!!!

曹操 发表于 2009-1-11 15:53:22

大哥,违章了,还这么跩!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9-1-11 18:05:31

问好,检生兄!
"那是特种车辆,不受交规限制。” ----何时这个社会才没有特殊? 不过,开车不系安全带,这种特殊我们可不必效仿.

安宜生 发表于 2009-1-13 09:17:58

河南伊川市交警大队长尚麦仓先生对一位被警察误抓殴打的公民说过的一句话“你还要在这里生活!”这句话后面的潜台词,不禁后怕不已。
世道如此,还是夹着尾巴做人比较好。

素心草堂 发表于 2009-1-13 22:57:13

有情节,有诙谐,有哲理.

素心草堂 发表于 2009-1-13 22:59:36

引用第2楼曹操于2009-01-11 15:53发表的:
大哥,违章了,还这么跩!
不拽罚的更多

妖精的爱情 发表于 2009-1-13 23:10:14

引用第4楼安宜生于2009-01-13 09:17发表的:
河南伊川市交警大队长尚麦仓先生对一位被警察误抓殴打的公民说过的一句话“你还要在这里生活!”这句话后面的潜台词,不禁后怕不已。
世道如此,还是夹着尾巴做人比较好。
我同意,,,做人嘛,低调好些

大学 发表于 2009-1-14 20:02:41

有些时候,就该给所谓的“老警”上上课。
有一天,我在路上被老警拦住收了两证,说我在前面路口直行变右拐。我说没有,再问怎么办。他说回去找那位发现我违章的老警。我说我们不是开车在街上兜风的,我们是忙活的。就算是直行变右拐,又有多大的事啊,批评教育也就行了。再说,前面路口装有电子眼,真的直行变右拐,应该算是闯红灯了,哪边有记录,已受处罚,何必再罚。小老警见俺说的头头是道,遂将两证归还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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