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逢时 发表于 2014-4-18 09:27:46

对民间借贷有感

4月17日我看到“清风随扬”的帖,说义津信用社主任方德祥非法吸收民间存款,不由我想起浙江“吴英”案,如果即时的给她处以极刑,我想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国家出台吸收民间闲散资金为经济发展作贡献,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可是不法分子借这一平台,违法吸资,为已谋利滚利,而不是搞经济建设,就该严惩,当然也有国家法律没即时跟上的缺陷。

CCTV 发表于 2014-4-18 13:52:02

是的,义津信用社主任方德祥非法吸收民间存款一事,义津信用社不可能毫不知情,难道就没人对此事进行监管和负责吗?

为谁哭泣 发表于 2014-4-18 20:31:33

回 CCTV 的帖子

CCTV:是的,义津信用社主任方德祥非法吸收民间存款一事,义津信用社不可能毫不知情,难道就没人对此事进行监管和负责吗? (2014-04-18 13:52) images/back.gif


电视、报纸、网络再三宣传:要求民众警惕民间高息借贷风险,可是在巨额利润面前有人就是对国家的提醒充耳不闻,出了事就说没人问,这种个人行为在借贷行为发生时当事人不举报谁能问?

为谁哭泣 发表于 2014-4-18 20:41:16

回 CCTV 的帖子

CCTV:是的,义津信用社主任方德祥非法吸收民间存款一事,义津信用社不可能毫不知情,难道就没人对此事进行监管和负责吗? (2014-04-18 13:52) images/back.gif

信用社难道能干涉你借给他钱的权利吗?如果因为信用社干涉,你的钱没借出去,有人借了且收回了本利,你不把信用社掀翻才怪。要讲理,是谁造成的后果就谁承担。奇怪为什么不报案。高息借贷有乘人之危之嫌。

董大装饰 发表于 2014-4-18 21:48:38

希望国家出台一些法律法规监管经济市场

phonix 发表于 2014-4-25 10:47:25

极刑过分了,借钱的人皆为贪心之人,损失也是应该的。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4-4-25 18:48:19

还是罚的太轻了,杀一儆百,看谁还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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