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你 发表于 2014-3-19 18:11:04

枞阳派出所查处一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件

   2014年3月15日上午,枞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龙湖国际城后面山头上发生山林火灾,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与报警人一起将火扑灭,之后,民警对火因开展调查,报警人章某某(女,41岁,枞阳镇人)称自己与家人在山上做清明时,不慎将坟前的茅草烧着,引起火灾,但火势发展太快,章某某等人无法扑灭,才报警求助,幸好民警快速出警,及时将火扑灭。

  枞阳派出所民警及时固定证据,报请县局批准,对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嫌疑人章某某处治安拘留处罚。(汪雄武)

最简单的人 发表于 2014-3-19 18:51:15

水火无情,清明将至,祭祖以鲜花和点心为佳。烟花、爆竹既容易引发火灾,又造成环境污染。

李徳祥 发表于 2014-3-19 19:19:17

本来是希望老祖保佑平安。结果被拘留。

董大装饰 发表于 2014-3-19 20:47:30

有关部门不是通报不准带火源上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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