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春水 发表于 2014-1-3 12:44:25

一青年圣诞夜“狂欢“被刑拘

  2013年12月25日圣诞夜,枞阳县城同样沉浸在欢乐之中,许许多多的年青人尽情狂欢。夜里10时,枞阳交警事故中队电话骤然响起,县局110指挥中心转警,在繁华的连城路好又多超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反映,一辆号牌为皖HK22**的轿车碰撞一辆面包车后逃逸。民警打开警务通查询相关信息系统,车主是枞阳县城陆家湾陆某某,而陆某某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已通过科目二考试)。民警分析在闹市区发生小的车辆碰擦事故驾驶员正常情况不会逃逸,逃逸背后必有隐情,考虑到事发圣诞夜,估计驾驶员酒驾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真是酒驾,该车可能还会发生事故,危害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立即展开搜索,通过多种途径查找陆某某的行踪。根据监控系统和群众反映,陆某某可能到了下枞阳枞阳三中一带。民警不顾刺骨寒风赶至下枞阳,在枞阳三中路段,果然发现皖HK22**号车停在路中间,旁边有一男子在车边左右摇晃。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说自己酒喝多了,不是驾驶员。但睿智的民警发现该男子和信息系统显示的陆某某长相非常像,灵机一动,当场拨打陆某某车辆登记申报的手机号码,该男子口袋里顿时响起悦耳的铃音。陆某某侥幸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其和朋友狂欢,无证酒驾、驾车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12月26日经鉴定,陆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属醉酒。陆某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枞阳县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枞阳交警同时奉劝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结果只会是付出惨痛的代价。 吴国平


松子玉米 发表于 2014-1-3 13:13:46

我怎么觉得这人科目一也没通过呢?

湘江映月 发表于 2014-1-3 13:27:47

酒驾害己又害人!!

南飞雁 发表于 2014-1-3 15:31:40

不为自己,但要为家人和别人考虑喔!

长江长 发表于 2014-1-3 17:28:39

这年代谁还敢喝酒抽烟?

董大装饰 发表于 2014-1-3 18:51:44

酒驾的社会危害性大

小艾 发表于 2014-1-4 12:12:59

不为自己,但要为家人和别人考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水生无形 发表于 2014-1-7 15:09:15

水生无形 发表于 2014-1-7 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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