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春水 发表于 2013-11-11 16:56:27

枞阳两男子陪朋友喝酒致朋友酒驾摔伤 法院判赔6万元


在农村,家里来了客人,留人吃饭喝酒按老理说是人之常情,可这喝了酒的客人因酒后驾车出了事故,请客喝酒的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你瞧,枞阳就出了一起请客喝酒导致客人酒后驾车摔伤,被当地法院判6万元赔偿费。
家住枞阳县麒麟镇某村的姚某与邻村的汪某是好朋友,2013年6月2日,汪某骑着摩托车到姚某家去玩耍,临近中午时分,热情的姚某留汪某在家吃中饭,汪某欣然应允,姚某叫老婆炒了几个菜,因姚某不喝酒,姚某觉得得找个人来陪汪某喝两杯,此时,姚某提出将附近的好友朱某叫来与汪一起喝酒,朱某应邀来姚家作陪。席间,汪与朱两人推波换盏,不知不觉一瓶白酒就喝完了。
饭吃完后,大家各自回家,汪某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往回赶,没想到在中途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汪某不慎摔倒,摔伤了颈椎,花去医疗费10.5万元。汪某想,如果自己没喝酒凭自己的技术骑车肯定是没问题的,因酒后驾车出了事故,姚某与朱某应承担责任,现如今花去巨额医疗费不说,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康复还是个未知数,于是汪某的家人不断找朱某与姚某两家,后因一直未果,汪某只得诉诸法律。
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受理此案后,当即派出法官来到当事人汪某家进行调解,因汪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法官在床前将调解有关情况多次与汪某进行沟通,11月9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姚某赔偿汪某3.5万元,朱某赔偿汪某2.5万元,汪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场“酒官司”终于案结事了。(洪燕国庆 记者王汝华)

曾经是个兵 发表于 2013-11-11 16:59:11

少喝点呗

青蛙王子 发表于 2013-11-11 17:47:25

对汪某无语

林先生 发表于 2013-11-11 18:43:53

无语,少喝点呗

互相尊重 发表于 2013-11-11 19:01:01

无语、无语,热情好客出了错,做人难

董大装饰 发表于 2013-11-11 19:10:40

酒其量饮,汪某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吗?最终害人害己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1-11 20:18:30

还是朋友呢。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3-11-11 21:56:59

给大家都上了一课:真的不要拉人喝酒

开心一笑 发表于 2013-11-11 22:14:37

汪某不购仗义(听楼主之意,不是拉酒,是正常喝酒)!

乐在其中 发表于 2013-11-13 08:29:52

以后再没有留这老几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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