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老太 发表于 2013-11-21 00:31:15

回 白湖派出所 的帖子

白湖派出所:“冬天的雪”网友:
     你好,现对你贴中反映的有关案件情况简要回复如下:
    2013年10月16日,我所民警接到白湖乡桂元村房成志家发生打架的电话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于当日及时受案展开调查。目前案件事实已基本清楚 .. (2013-11-12 15:15) images/back.gif

sishi1990 发表于 2013-11-21 14:05:15

真的有理,有证据,就去合肥省委门口拉条子,看他们还敢不敢拖,就在合肥长江中路,很好找。比在这扯皮条有用的多。

关注 发表于 2013-11-21 14:14:29

回 sishi1990 的帖子

sishi1990:真的有理,有证据,就去合肥省委门口拉条子,看他们还敢不敢拖,就在合肥长江中路,很好找。比在这扯皮条有用的多。 (2013-11-21 14:05) images/back.gif

你这是在教唆别人上访啊,小心你家被查水表哈。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1-24 12:00:40

派出所都不调查是报复打架的,也不调查是进屋行凶。也不知道都在调出来什么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1-25 21:16:21

望白湖派出所调查不要无视重点

sishi1990 发表于 2013-11-28 20:29:10

回 关注 的帖子

关注:你这是在教唆别人上访啊,小心你家被查水表哈。 (2013-11-21 14:14) images/back.gif

信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来查吧,俺不怕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2-2 18:56:08

我现在最不相信的就是信访了,就是我走信访的路,大楼都成功了也没有处理

一只小鱼 发表于 2013-12-5 15:56:48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2-7 18:58:01

信访是最不可信了,县信访办的那个鲍局长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不知是无能还是特意包庇

冬天的雪 发表于 2013-12-13 19:55:29

老百姓想伸张正义好难哦

如风往事 发表于 2013-12-14 19:02:29

还白湖乡人民一个安定的环境

旗山樵夫 发表于 2013-12-14 19:18:24

回 sishi1990 的帖子

sishi1990:信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2013-11-28 20:29) images/back.gif

政策与执行就和打麻将一样:顺打、反抓。

Prominent 发表于 2025-4-23 15:52:19

求青天大老爷廖县长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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