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大,扯乎 发表于 2008-12-17 10:21:10

2009年高考统一招生考试模式已确定

2009年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统考科目为“3+综合”

2009年高考的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

统考科目考查该科目必修与选修Ⅰ的内容,其中选修课程的总分值原则上不低于10%,均设为必做题。

文科倾向考生统考科目组合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倾向考生统考科目组合为:语文、理科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文科倾向的科目组合,也可选择理科倾向的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选修内容后年纳入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等六个科目。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测试。

语文、数学和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其中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测试。

从2010年开始,将选修内容纳入学业水平测试的范围。

“综合素质”划分四等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分学年进行。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按照各方面的评价标准,由学生本人、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共同完成。学生自评权重为2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40%。每个方面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学校在高三第二学期根据学生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上报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8-12-17 11:46:10

考生可及时调整,参照这个来复习迎考了!

曼联 发表于 2008-12-17 12:09:45

不还是和以前的一样

长江边上 发表于 2008-12-17 12:20:17

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安徽每年都是这样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8-12-17 14:32:00

有些内容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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