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的爱情 发表于 2008-12-10 19:50:11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还是关于心。
一直我很喜欢武侠小说里的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这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两个字。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去过九华山吗?我兴高采烈地告诉他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金顶。我们住在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俗气得恶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我想成为三毛一样的女子然后和她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钱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开始流浪。同屋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她的秀发,很美或者装着很酷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美哦美哦美得不得了哦。而她总是用“没有最美只有更美”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她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人。她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散发一种美妙的温暖。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07年。北京
                                                                                    

风飘飘 发表于 2008-12-10 21:19:37

我特喜欢三毛。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8-12-10 21:22:52

生活在别处,但你并没有流浪,你是在工作.你的心境不是很好.

吴小进 发表于 2008-12-11 08:47:15

好久没流浪了,嘿嘿!

爬山就要拾级而上,而不是靠什么缆车,那样就没什么意思了。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8-12-11 19:10:25

我们都有着同样的执热,有着同样的喜好.更是,我们同是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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