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136529035 发表于 2013-8-27 20:56:34

上午发的危房拆建帖子,现在作出补充说明

       枞阳县公证处一直是枞阳的文明窗口之一,维护老百姓的权利。
       下午发布一份关于莲花组危房拆建工程, 在撰写帖子的时候对公证处的职能不够了解,单方面认为公证处既然出示公证,同时也应该审视合同的内容可行性与真实性;而事实公证处出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表示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都是自愿签订,没有被逼情况下;也是表示甲乙双方签字都是双方本人。
       现在在此说声对不起,谢谢公证处的好人为了我大热天的亲自跑过来给我讲解其中道理。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3-8-28 08:04:20

楼主一开始确实是冤枉公正处的同志了

容昱盛缘 发表于 2013-8-28 12:38:30

知错就该好同志

妈妈 发表于 2013-8-28 16:39:56

不懂就问(学),人人都不是万能通。

那多雪花 发表于 2013-8-28 16:42:42

莲花组

剑之痕 发表于 2013-9-5 2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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