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杰 发表于 2008-11-11 23:45:20

走在枞阳大街上竟被人砍一刀!!!

          好好地走在路上,没承想被人一刀砍伤。这次“飞来横祸”11月10日14时许,发生在安庆市枞阳县供电公司对面的一个宾馆门前。事发后,枞阳警方立即擒获了凶手。

      10日14时许,枞阳县城的湖滨路街头,行人正匆忙赶路。但此时,一起血案正在悄悄临近。
      “当时我正在骑自行车去单位上班的路上,突然发现一个人拿着刀紧跟他(伤者)后面。”
      目击了整个案发过程的徐先生介绍,他见状便加快骑车速度想看个究竟。

      “拿刀的人在供电公司对面的一家宾馆门前追上那位行人后,拿起刀就朝他的后脑上砍去。”徐先生说,行人被砍后,痛得抱着头在地上打滚,头上的鲜血直往外涌。“凶手砍人后,竟扬长而去。”

      徐先生于是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发后,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120急救车随之也赶到了案发现场。

      “一把带血的菜刀留在了案发现场。”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人光天化日之下而且是在上班高峰期公然行凶,实在太恶劣。

      徐先生说,事发后,凶手离开案发现场,很多目击者都跟在了他后面,最终帮助民警将凶手擒获。
      经调查,伤者汤某今年50岁,是枞阳县的一位农民。凶手姚某,今年40岁,是枞阳县供电公司对面的一家宾馆老板的哥哥。记者在枞阳县医院了解到,因伤势严重,汤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而据与枞阳这家宾馆姚老板熟悉的宁先生介绍,姚老板的哥哥平时就疯疯癫癫的,不是将停在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推倒,就是破坏马路上的公共设施。

   “姚某与汤某是否相识,是否有仇怨,这些都必须等汤某病情稳定后才能做进一步调查。”枞阳派出所一位姓陆的民警告诉记者,姚某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控制。“是否患有精神病有待相关部门鉴定。”   

                                                      

蓝星闪烁 发表于 2008-11-12 00:07:18

真不是个东西,青天化日下竟敢拿刀伤人,实在可恶!

轮回的情 发表于 2008-11-12 00:33:46

竟有这等事,乖乖,以后出门要小心了

吴小进 发表于 2008-11-12 08:49:05

大白天的就砍人啊!

Lenovo 发表于 2008-11-12 09:00:23

当天我也看到了.

胖子 发表于 2008-11-12 09:41:29

大家以后出门记得要戴头盔哟

古家瓜人 发表于 2008-11-12 09:44:30

胡畴雨 发表于 2008-11-12 10:46:30

引用第1楼蓝星闪烁于2008-11-12 00:07发表的:
真不是个东西,青天化日下竟敢拿刀伤人,实在可恶!

Lenovo 发表于 2008-11-12 11:30:28

孬子砍人是不受法律处分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1-12 11:42:54

回 楼主(蓝杰) 的帖子

而据与枞阳这家宾馆姚老板熟悉的宁先生介绍,姚老板的哥哥平时就疯疯癫癫的。

疯疯癫癫也只是其自家人说的,我们看他是正常人。行凶者还经常帮人拉板车。

coco 发表于 2008-11-12 12:29:10

害怕哦,走路也会被人砍?

曼联 发表于 2008-11-12 12:37:24

回 8楼(迎着风) 的帖子

我昨天在枞阳听说了这个事情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08-11-12 13:01:32

飞来横祸!人运气不好时什么意想不到的事都有可能遇上。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12 13:14:50

你们是不是羡慕啊?~~那是SB才做的事情 现在还有谁大白天的砍人的啊?~

蓝杰 发表于 2008-11-12 15:35:57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精神病人与危害行为间的关系日益重视,特别是严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是对患有精神疾病由此而成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所适用的旨在隔离排害和强制医疗的措施,它对于精神病人健康恢复、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及消除其人身危险性、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走在枞阳大街上竟被人砍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