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近日,枞阳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13年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责任书,以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餐饮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求各乡镇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及“四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制订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意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建立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台账,加强信息管理,并全力配合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完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有效控制并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完成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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