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所及时救助一轻生女子
2013年3月11日下午,枞阳所接报警称在枞阳镇莲花湖公园有人跳湖,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及现场群众合力将已落水的女子救上岸,该女子被救上岸后浑身湿漉漉的,问其姓名等问题也不回答,为防止出现意外民警将该女子接回派出所并安排人找来干净的衣物给其换上,但是该女子还是始终不发一言,随身也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随后民警转变思路用纸笔与其交流,经过长时间的安抚和交流,终于从该女子透露出的一点信息查实其身份并联系其家人接回,经了解该女子名叫朱某某,女,1988年1月15日生,户籍地为枞阳县会宫镇,现住枞阳镇老庄居委会,其家人称该女子可能是受了刺激,自9日从家中出走,全家人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最后还是感谢人民警察帮助他们找到了。(余林锋)
这个世界多么美好
空气多么清新
既然连死都不怕了
那活下去还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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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连死都不怕了
那活下去还怕什么呢 (2013-03-15 10:06) images/back.gif
可能生无所念吧,人还是应该有信仰,有思念好些。 阳光明媚,春光无限。。。
要懂得享受生活。。。。 一时想不通,以后就会好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枞阳所好样的! 好样的 估计是被骗失了身,一时想不开的 受刺激了吧 这才不愧人民公仆这个称号 还是应该有信仰,有思念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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