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 发表于 2008-10-30 14:33:42

当了版主跟帖时就不能老是用:9494、5555、先抢沙发等等这样简单的语句搪塞网友哦,
提醒一句:绝对不能为了满足虚荣心来申请版主。发帖、跟帖不要追求数量,要注重质量!仅供参考!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0-30 16:16:25

引用第15楼王中于2008-10-30 14:33发表的:
当了版主跟帖时就不能老是用:9494、5555、先抢沙发等等这样简单的语句搪塞网友哦,
提醒一句:绝对不能为了满足虚荣心来申请版主。发帖、跟帖不要追求数量,要注重质量!仅供参考!
学习了
一定改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0-30 16:17:13

引用第14楼夏一梧桐于2008-10-30 14:02发表的:
期待三天后的消息.
很是期待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0-31 17:36:51

呵呵 还有一天了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1 14:24:44

回 12楼(青天剑) 的帖子

老剑哇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哇3~~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1 16:03:47

老剑哇今天怎么不在啊? 出去? 还是?

誹溡緔ヅ珠姐 发表于 2008-11-1 21:07:18

无名。。。珠姐来顶你了,,嘻嘻,,,

青天剑 发表于 2008-11-1 22:26:51

Re:回 12楼(青天剑) 的帖子

引用第19楼无名指上戒痕于2008-11-01 14:24发表的 回 12楼(青天剑) 的帖子 :
老剑哇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哇3~~
您好,我说的三天后,是从我给您的答复时算起,也即从10-30日开始计算。但从您这几天的表现上看,您申请版主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故我们决定通过您的版主申请,即日起生效。


国际贯例:为了234的管理规范化,请您抽时间阅读一下<枞阳二三事版主管理制度>,帖子地址:http://www.zy234.com/read.php?tid-2807.html

方恒 发表于 2008-11-1 22:48:50

恭喜楼主!在哪摆酒?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2 08:26:38

呵呵谢谢各位了拉呵呵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2 08:27:10

现在大小是个官了哦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8-11-2 08:27:24

今天好开心哦 过年回家摆酒

钱小勇 发表于 2008-11-2 08:40:30

引用第7楼锦儿于2008-10-29 18:58发表的:
支持,希望要继续努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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